您所在的位置: 法律快车 > 济宁律师 > 王其森律师主页 > 亲办案件 > 案件详情
律师信息

男方出轨赠与第三者的财产,女方还能要回吗

作者:王其森律师 发布时间:2020-05-14 浏览量:0

男方出轨赠与第三者的财产,女方还能要回吗


       赵某(女)和郑某(男)于2013年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一女。2015年,郑某有了婚外情,和崔某同居,郑某的行为使得赵某非常痛苦,两人感情最终破裂。2018年,经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进行了财产分割。离婚后不久,赵某在一次聚会中得知,郑某在婚姻关系期间,曾瞒着自己花费110多万元给第三者崔某购买了房产一套,并将该房产登记在崔某名下。赵某认为郑某私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,侵犯了自己的权益,遂将郑某和第三者崔某告上法庭,要求崔某向赵某支付房屋价款的一半。结合赵某与郑某已经离婚的事实,对购房款中的一半属于赵某财产部分,该部分的赠与应属无效。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某的诉求。
        婚姻中一方婚内出轨,为了维系婚外情,或为达到离婚转移财产的目的,向“第三者”赠与钱财是常见的手段。而婚姻中的另一方往往后知后觉,直至离婚后才发现,甚至不知不觉,最终造成“人财两空”的局面。在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,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共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。出轨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第三方,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,原配向法院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,法院依法予以保护!
     说明:为保护个人隐私,案例已经进行改编。


王其森律师

王其森律师

服务地区: 山东-济宁

服务时间:08:00-23:00

律所机构: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

155-6376-5225

在线咨询